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推进我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鼓励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有计划地开展相关教研活动,现要求各教学单位组建“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一、分中心基本任务
1.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分中心每学期至少组织3-5次教学研讨会、教学沙龙或教学工作坊等活动,可以研讨教学内容更新、讨论教学方法改革、探索教学模式创新或者分享境内外教学研修成果,进一步深化教学研究、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技巧。
2.开展教师教学竞赛。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院级教学竞赛,支持、配合学校开展校级及以上各级教学竞赛,实现以赛促教。
3.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针对35周岁以下未接受过指导的专任教师、无教学经历新进专任教师、经认定仍需配备导师的青年教师,实施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培养。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修养、道德素质和教学能力。
4.开展教学咨询服务。在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支持下,分中心面向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需求。
5.加强示范引领。结合分中心实际开展各类特色教师教学活动,依托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典型教育教学成果,鼓励向校内其他教学单位提供教学发展服务,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整体提高。
6.配合学校工作,服从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安排开展其他教学相关工作。
二、分中心工作要求
1.分中心应明确具体负责人、主要成员及秘书,负责人建议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任)担任。主要成员应包含学院所有教研室,原则上要求由副高以上的教师组成。
2.分中心应按时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按计划组织院级教师教学发展活动。活动通知、报道应及时发布在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上。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4年9月23日前报送分中心名单,9月29日前报送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钱塘校区综合楼411),电子版材料浙政钉发送给周明州老师,联系电话:86929090。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