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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报送各学院“劳动教育课程负责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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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研究,提高劳动教育教学及研究水平,根据学校《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成立“劳动教育教研室”,其设立背景、组织构成、相关职能等内容如下:

一、设立背景

1. 职能发挥导向 

基于教研机构自身工作性质,强化“教学研究与指导”作用,完善教研室、管理机构和学院协作机制,密切联系劳动教育一线开展深入研究,指导教师提升劳动项目设计、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评价和资源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切实提高劳动育人实效。

2. 问题解决导向 

全面梳理劳动教育在理论建构、课程建设、实施途径、关键环节、劳动评价、机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注重对实际问题的归因分析和有效回应,增强问题解决方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消解我校劳动教育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支撑。

3. 成果培育导向 

聚焦学生劳动素养培育,充分发挥劳动教育教师在区域协同、整合、研究、实践、辐射等方面功能,积极探索大学生劳动教育理论、方法、路径、策略、模式和方案,强化研究成果物化,加强成果应用转化,努力构建反映时代特征、具有水院特色的大学生劳动育人体系。

二、组织构成

1. 机构名称

劳动教育教研室(设在教务处)

2. 人员组成

设教研室主任 1 名:

副主任1—2 名:

教研室人员构成:各二级学院劳动教育课程负责人、遴选感兴趣愿意从事劳动教育课程教学的老师

三、相关职能

教研室将在教务处的领导下,聚焦劳动教育开展,以“研究+指导+服务”为重点工作,统筹开展全校劳动教育的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活动开展、科研支撑、教育评估、成果培育等方面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制定相关活动的推进方案,开展“研、赛、展、评”等系列活动,定期组织教研室活动,邀请专家进行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在提高劳动教育效果、提升学生劳动素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实现劳动综合育人等方面进行专业引领、提供专业支撑。

四、教学实施

劳动教育理论课(1学分)开课单位在教务处,拟于2024年9月份开始在专升本学生中开展(第1学期开课学院:水环、建工、电气、经管;第2学期开课学院:测绘、机械、计算机、人文),开课方案等由劳动教育教研室制定,具体由各二级学院劳动教育课程负责人开展实施。劳动教育实践(1学分)开课单位在各二级学院,开课方案由所在学院制定,具体由所在学院实施。

五、推荐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推荐报送劳动教育课程负责人1名,请各教学单位推荐报送愿意从事劳动教育课程教学的老师(人数不限)。(见附表)

请于本周四(7月4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张桂兰老师(86929067) 。

附件: 劳动教育课程教师推荐表.xlsx

教务处       

2024 年7月2日

 

 



张桂兰5782024-07-0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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