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4届毕业生资格梳理、审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4届毕业生(2020级本科、2021级专科、2022级专升本学生,含双高联合培养学生)
二、资格条件
1.毕业资格审查要求
是否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以及学籍管理规定的其他要求。
2.学位资格审查依据
参照学校学位资格审核文件执行,特别是绩点相关要求。
三、时间节点
将加盖学院公章且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的《XX学院2023届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共含三张附表)提交至教务处,截至时间:5月31日前。其中学位授予名单需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
四、关于双高联合培养学生相关数据报送
双高联合培养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材料由合作院校初审,再将初审通过的学生材料发送至各二级学院分委员会审核无误统一上报至教务处。合作院校切实做好审核相关工作,审核相关事宜可直接联系我校相关各二级学院。具体合作信息如下,供参考。
序号 | 专业 | 合作学校 | 二级学院 | 联系电话 |
1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瓯江校区) | 机械学院 | 86929138 |
2 | 工程管理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建工学院 | 86929143 |
3 | 工程造价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建工学院 | 86929143 |
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机械学院 | 86929138 |
5 | 物联网工程 |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海宁) | 信息学院 | 86929084 |
6 | 自动化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瓯江校区) | 电气学院 | 86929069 |
五、注意事项
因涉及到学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请各单位务必注意内容准确无误,相关课程成绩信息应及时录入、提交。各二级学院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配合做好审核相关工作,协助并提醒双高合作高校做实做细审核工作。相应审核结果及时公示公布至毕业班学生,确保学生知悉毕业结论、学位结果。
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印发《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教务处
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