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转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为2023级正式在籍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修满第一学期的全部课程。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考虑转专业:
1.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保留学籍的;
3.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者;
4.无正当理由者。
二、转专业名额
各专业转入名额按照各学院转专业计划执行。(详见各学院网站) 也可查看教务处统一链接 https://jwc.zjweu.edu.cn/de/04/c3190a122372/page.htm
三、转专业程序
1.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于2024年1月2日-4日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根据本年级专业学生人数和转专业要求,经转出二级学院资格审查同意并推荐,学生本人须于2024年1月5日下午3点前将《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送达拟转入二级学院并参加转专业考核。
3.学生申请转入的二级学院须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并完成专业考核。经考核同意转入者,由转入二级学院按转入同一专业的学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填写汇总表(附件3),3月4日12:00前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拟转入学生数计划表和汇总情况,会同相关二级学院进行审核,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5.教务处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6.公示无异议,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转入专业就读。
四、符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教学校长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放宽我校参军入伍退役学生的转专业限制,按上述程序进行,不做考核要求,在备注栏说明。
六、转专业学生的培养,以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转入前课程和转入专业课程相近的,经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可以计入相应成绩和转入专业课程的学分;转入专业所缺必修课程应予补修,由转入二级学院牵头安排。
附件: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转专业申请表专科.doc
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表 转专业汇总表专科.xls
教务处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