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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本科毕业生的辅导重修学分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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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浙水院教务[2022]17号),现对2023年本科毕业生的辅导重修学分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疑议,可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86929027 林老师。

2023年本科毕业生辅导重修学分统计表.xlsx

林恺7242023-06-0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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