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资格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s://jwc.zjweu.edu.cn/c3/08/c3190a115464/page.htm),为进一步规范双高合作院校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尽快做好毕业资格审核补充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1级双高合作院校联合培养学生。
合作学院和我校对应的二级学院分布如下:
序号 | 专业 | 合作学校 | 我校二级学院 |
1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瓯江校区) | 机械学院 |
2 | 工程管理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建工学院 |
3 | 工程造价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建工学院 |
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机械学院 |
5 | 物联网工程 |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海宁) | 信息学院 |
6 | 自动化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瓯江校区) | 电气学院 |
二、毕业资格审查要求
是否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以及学籍管理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学位资格审查要求
参照学校学位资格审核文件执行,特别是绩点相关要求。
四、时间要求
审核结果请在6月5日下午4点前反馈。
五、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审核无误,数据准确。其他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张老师,0571-86929027。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