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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本科和2021级专升本学生重修、复修课程的学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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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浙水院教务[2022]17号),现对2019级本科和2021级专升本学生重修、复修课程的学分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0日止。公示期间如有疑议,可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86929027 林老师。

2019级本科2021级专升本重、复修学分.xlsx

林恺12352023-04-2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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