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定于2023年4月14日(周五)在南浔校区进行,第一场:09:40-11:10;第二场:13:00-14:30;第三场:15:00-16:30。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教学秘书可以通过excel表格的“筛选功能”查看本部门教师的监考场次和考场地点。
监考注意事项如下:
1、第一排名监考老师负责领取试卷,第二排名监考老师负责送回试卷。所有课程的领、回卷地点都在其开课学院(部)的办公室,详见附件1。
2、监考安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予随意调换。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老师,请自行调整后联系南浔教务处考务办公室(思源楼北313,88814079)登记,确保监考工作的有序进行。
3、监考期间请严格遵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监考人员守则》。
附件1:开课学院(部)办公室地点、教学秘书及联系电话
部门 | 地点 | 教学秘书及联系电话 |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 南浔:精弘楼北513 | 孙安妮(15168244098) |
基础教学部 | 南浔:精弘楼南422 | 黄灵娟(0572-8814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