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同时规范创新创业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全过程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工作,现开展 2023年度大创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2023年度大创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水院〔2022〕47号)执行。
(二)申报流程
1.指标分配。
2023年学校拟立项大创项目180 项,其中国创项目60项,校创项目120项。拟推荐19个大创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以下简称红旅活动)。为扩大大创项目覆盖面,提高非二级学院教师积极性,各学院需留出部分大创项目名额,并落实好由非二级学院教师进行指导任务,具体留出名额见下表。此项工作纳入各学院本年度A 类目标考核,未完成的名额将由学校回收统筹处理。
名额分配见下表:
学院 | 大创项目总数 | 国创项目 | 校创项目 |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 27(3) | 9(1) | 18(3) |
建筑工程学院 | 21(2) | 7(1) | 14(2) |
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 | 21(2) | 7(1) | 14(2)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27(3) | 9(1) | 18(3) |
电气工程学院 | 27(3) | 9(1) | 18(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7(3) | 9(1) | 18(3) |
信息工程学院 | 26(3) | 9(1) | 17(3) |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 4 | 1 | 3 |
合计 | 180(19) | 60(7) | 120(19) |
备注:
1.各学院应按分配指标足额推荐大创项目,推荐不少于1个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类项目;
2.各学院应足额推荐参加红旅活动项目;
3.最终指标以省厅下达的文件为准,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质量最终确定拟推荐国创项目和红旅活动项目。
2.学生自主申报。
3.学院初审推荐。各学院应于5月15日前(暂定)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胶装、盖章)、项目信息表电子稿提交教务处。
4.学校审核公示。6月上旬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其他事项
1.凡获得立项支持的大创项目须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鼓励优秀项目传承,历年大创项目在结题验收后,如有后续研究需要,且学生可以在原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完善和提升的,可以申报新项目。申报时,要求注明前期项目名称及成果。
3.鼓励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相关项目参加红旅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4.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国创项目学生向有关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5.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销本次申报资格,取消今后本项目申请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二、2023年度大创项目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内容
主要对2022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尚待解决的问题、经费安排计划及其使用情况等内容。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论文,专利,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成果转化,获风险投资等进展情况。各项目组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中期检查安排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制作汇报 PPT,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以及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实验记录本、调研问卷、访谈记录、音视频材料(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等支撑材料。
2.学院检查。学院组织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台账、集中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各学院同期项目总数20%。
3.学校复核。学校组织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复核,公布检查结果。
(三)材料要求
中期检查材料主要包含中期检查报告、项目成果统计表、成果证明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等(以项目为单位,文件包命名为“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姓名-中期检查”)。
相关材料应于4 月 21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三、2023年度大创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内容
主要对2021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开展结题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依托大创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竞赛获奖以及项目实施中的实验记录本、调研问卷、访谈记录、音视频(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必要说明)等支撑材料。
(二)结题验收安排
1.项目组提交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制作汇报答辩PPT, 并提供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出结题申请。
2.学院验收。各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检查组,审议项目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等材料,进行公开答辩结题验收(2022年以前立项并延期的大创项目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水院〔2019〕124 号)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通过四个等级,其中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各学院同期验收项目总数20%。
3.学校复核。学校组织对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公布验收结果。
(三)材料要求
各项目组应按要求准备材料,提升材料质量,学院要严格审核结题材料,有序汇总后提交至教务处。材料包括:
1.材料按目录-结题申请书-过程性支撑材料-成果支撑材料组织成册的电子稿及纸质稿(以项目为单位,文件包名为“项目名称- 指导教师姓名-结题验收材料”),纸质材料需胶装。
过程性支撑材料主要有实施情况记录、研究工作日志、指导教师指导记录原件、主要参考文献资料目录、项目研究实施方案、调查问卷、图片及相应文字说明等。
成果支撑材料主要有项目成果统计表及各类成果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利、实物、软件等,论文须提交含版权页的完整复印件一份;奖励或专利须提交证书复印件;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实验项目须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打印稿、程序光盘等。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
结题材料应于4月21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电话:86929271(88271),齐老师,综合楼 B409
教务处
2023 年 3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