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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查看)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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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集中期末考试定于2023年2月20-24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现将考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教学秘书可以通过excel表格的“筛选功能”查看本部门教师的监考场次和考场地点。

2. 第一排名监考老师负责领取试卷,第二排名监考老师负责送回试卷。所有课程的领、回卷地点都在其开课学院(部)的办公室,详见下表。

3. 监考安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予随意调换。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老师,请自行调整后联系各学院教秘并做好登记,确保监考工作的有序进行。

4. 监考期间请严格遵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监考人员守则》。

2023.2第二周期末考公共课-最终版(带监考)-修改.xlsx

柯盈盈6952023-02-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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