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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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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浙水院〔2020〕73号),特开展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师德为先、德行兼备原则。把师德师风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第一标准。

2.坚持教书育人、以生为本原则。深入教学一线,以学生为中心。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坚持质量要求、客观公正。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纪守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我校在职教师,坚持从事课程教学、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工作,面向学生每学年至少系统主讲1门课程,坚持把育人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实施项目制课程,努力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创新,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至少主持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包含核心素养课程、十三五评选的两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4.近三年学评教优秀,无教学事故和差错。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已立项建设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负责人、省课程思政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如申报,优先推荐课程思政优秀教师,不占分配名额。

请于12月7日前将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表(附件2)、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浙政钉,联系人:刘中晓,电话86929129。

附件.docx1.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分配名额

2.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表

3.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24日


刘中晓6202022-11-28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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