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7号),现就我校该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突出当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四新”建设、课程思政、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涉外法治和非通用语种等紧缺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鼓励跨学科、跨校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分教学改革项目和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两大类,其中教学改革项目按教学改革分11个领域,详见申报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已分两批单独立项,本次不再立项。
二、推荐名额
本次我校可推荐名额为8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不超过2项,各职能部门不超过1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 1 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 2 个以上同级项目,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2.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
3.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于10月26日前统一将《申报书》《汇总表》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zxc5639@126.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中晓,电话:86929129。
附件:1.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2.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2022年10月12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