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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校优秀教学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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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浙水院〔2014〕46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校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学奖评选范围限于承担本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高校教龄三年以上的在编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实验系列教师、教学部门“双肩挑”领导,以下同)。

二、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言传身教,教书育人,对学生既“关爱”,又“严而有格”。

2.教学工作业绩突出。本学年内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达到优秀。

3.教学工作量饱满,课堂教学课时量突出。

4.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有效。主要体现在:(1)教学理念先进,课堂教学中注重对学生核心能力的融入培养;(2)能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充实丰富教学资源;(3)能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对象,创新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凸显以学生为主体;(4)能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积极探索“课程+育人”教学模式,深入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5)课堂教学效果良好。

三、推荐名额

根据各二级学院(部)学年初在编教师人数的10%(不大于)推荐候选人。工训中心按现有实验(训)教师10%控制(不大于)。

四、推荐流程

(一)教师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本人填写《优秀教学奖申报表》(附件1)并附评选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

(二)二级学院(部、中心)成立评选小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7月1日下班前,二级学院(部、中心)按文件要求推荐候选人并排名。同时,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教发中心,地点:综合楼404室;联系人:周明州,电话:86929090,邮箱:zhoumzh@zjweu.edu.cn。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优秀教学奖推荐汇总表》

(二)《优秀教学奖申报表》要求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教学工作简况一览表》

(四)教师相关的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要求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其中纸质稿一式两份。

希望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将在教书育人、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优先推荐,营造良好教学氛围,不断提升育人质量和水平。

 

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2022学年校优秀教学奖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优秀教学奖申报表.doc

附件3:2021-2022学年优秀教学奖候选人教学工作简况一览表.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3日


周明州3992022-06-2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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