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我校决定开展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要求
本次组织推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三类。各学院推荐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限5门,基础、体军、创业学院(工训中心)限报2门,去年获批省示范课程(评审类)立项单位可增加1个名额;各学院(部、中心)推荐申报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限2项,职能部门限报1项;各学院(部、中心)推荐申报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限1个。
各部门注意把握“校省兼报,重视质量”。已立项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有创新突破的可以单独申报省级项目,但校级不重复立项,且校级也将确保质量底线。针对同一门课建设原则上不能同时申报示范课程项目和教学研究项目,若两类项目建设内容确实相对独立,推荐部门须提供专家论证材料,学校审定后方可参评。
本三类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学院要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今年本批省级示范课改为备案类(去年第一批为评审类)。已立项省级的课程不再申报。
(二)教学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2022年7月1日之前,请各学院将推荐汇总表(纸质盖章、电子稿)、申报书电子稿报送教务处。邮箱:zxc5639@126.com,电话86929129。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分类排序后向学校教务处推荐。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课程思政教学项目进行评审,立项校级和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3.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4.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教务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