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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公选课开课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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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公选课开课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如下:

   一、已有课程开课程序(仅指该教师以往开设过该课程)

      1.教师申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师开课,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校内公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开课申请经各学院(部、中心)审核无误后,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于5月18日下班前送交教务处。

      2. 其它人员开课,填写《校内公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由部门领导审核后,于5月18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

     3. 教务处审核。

   二、新开课申报要求及程序

      1. 新开课的教师对所开设课程要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所选择的课程应尽量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其中,担任主讲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 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2学分,16学时为1学分。

     3. 新开课程由主讲教师填写《新开通识(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表》(附件2),由所在部门安排典型章节的试讲、评审。教学效果符合要求的,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注明试讲情况),于5月18日下班前报教务处。

     4. 新开课程应提前准备好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教材(讲义或参考书)等教学资料。

     5. 教务处审核。

  

请各学院(部、中心)、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工作,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办公室:综合楼B区413,联系电话:86929027。

 

 

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校内公选课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新开通识(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表.doc

林恺林恺8632022-05-1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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