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高校本科高校深化产教融合、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学院,打造一批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就业等功能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经研究,决定2022年立项5个左右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目标
根据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紧紧围绕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附件1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重点支持产业领域),面向专业群与产业群契合度较高、产教融合基础较好的学院,依托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5个左右现代产业学院。大力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完善合作育人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打造一批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探索形成产学深度合作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 申请条件
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42号),详见附件2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认定指标。
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一)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原则上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二)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合作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三)由高校专任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
(四)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五)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六)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七)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为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
三、立项程序
(一)申报学院根据现代产业学院总体定位、建设思路,紧密结合实际,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开展建设,搭建教学与管理团队,明确体制机制。
(二)具备条件的学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同时呈报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材料,每个学院原则上可申报1个现代产业学院。
(三)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考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建设基础、体制机制等产出效果,按照“集中论证、分批建设”的原则进行遴选与培育建设,并根据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调整。
四、 工作要求
(一)建设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培养一大批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是提升学校产教融合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优势,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做好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学校将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对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于2022年4月29日下班前通过浙政钉留言(联系人:朱美虹);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书》《建设总体方案》(附件3、4,一式5份)、相关支撑材料(1份)及答辩汇报PPT(10至15分钟)于2022年5月20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信箱。答辩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桂兰;
联系电话:0571-86929271;
地 点:教学科研综合楼410室。
附件1: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重点支持产业领域 附件1.doc
附件2: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认定指标 附件2.doc
附件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请书 附件3.doc
附件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 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