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督导评估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扎实开展教学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稳定,学校组织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掌握期初教学状态,监控教学质量。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和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开学第一、二周教学秩序、课表、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

2.开学第一周学生到课情况检查;

3.实验室和实训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施及设备使用运行以及实践教学质量和安全情况;

4.本学期有关开课教师情况统计;

5.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案以及各专业培养方案等;

6.上学期教学材料的装订及归档情况;反馈《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学督导行使职权和规范教学资料归档的通知》所要求自查自纠情况,特别是过程性考核评价材料和分散进行教学环节记录材料。

7.结合SWH-CDIO-E工程教育模式开展,项目制教学、“三位一体”课程考核、交叉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等校本课程改革实施,以及一流专业和课程建设、专业认证等培育申报准备情况,检查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改革项目教学情况;

8.制定本学期二级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加强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导与质量监控制度建设,提高自主监控能力,促进教学工作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教学检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自查,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组织抽查。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根据学校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组织教学检查小组,落实好本部门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本部门的教学督导评估组要指导、参与期初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

2.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针对期初教学检查内容做好总结和改进,总结应有数据及支撑材料。

3.做好《日常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信息维护。

四、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1.开课第一周,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领导和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领导要亲自组织人员深入课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教学秩序。

    2.于310,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本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开学第一天学生到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外聘教师/兼职教师/开新课教师/新上课教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教师授课计划、期初教学检查总结等报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综B407)。教师授课计划中,务必说明具体上课地点。

   3.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稿及电子稿报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综B407)。

    

     附件: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安排

2.开学第一天学生到课情况统计表

3.外聘教师/兼职教师/开新课教师/新上课教师情况统计表

4.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安排.doc

           

 

                           

                 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   

                              2022年2月21日

 

附件2-4另发


刘中晓9452022-02-21 14:39

最新热门文章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