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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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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和解决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落实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日常教学工作运行有序,学校组织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全面检查教师授课及听课情况,检查任课教师(主要是本科课程)的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及课程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等情况;检查新进教师、青年教师、企业引进教师、外聘(兼职)教师的授课情况、教学工作规范执行情况和课堂管理情况。做好理论教学的同行评教工作。

 2.全面检查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2022届毕业综合实践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专科顶岗实习管理情况,检查毕业综合实践平台的信息数据录入和监控管理情况。

 3.检查“课程思政”建设、特别是“课程思政实施课程认定”、“课堂教学设计”等工作的推进情况;检查省“一流学科”所属专业、省优势特色专业、校重点专业、SWH-CDIO-E工程教育模式实施专业等开展情况;检查一流课程开展情况;检查省教改、校教改项目等推进情况;检查“互联网+教学”教学改革情况,翻转课堂等混合式教学模式开展情况,BOPPPS教学设计开展情况。

  4.结合学校有关听课规定,检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领导、教学督导员、专业负责人、教研室(副)主任等听课以及组织教师参加观摩课和互相听课情况,并作听课统计。

  5.检查本学期二级教学督导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督导工作的总结,加强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导与质量监控制度建设,提高自主监控能力,促进教学工作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工作要求

1.本次期末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各教学单位要发挥二级督导和教研室的作用,对自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2.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并按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做好工作总结,总结应有数据及支撑材料。

三、时间安排

 1.期末教学检查时间为第16-17教学周(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9日)。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1月12日前将各教学单位听课统计表(中层领导、督导)(见附件1)、教学单位领导干部听课统计表(第1-18周)(见附件2)、听课制度执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汇总表(见附件4)和期末教学督导工作总结等交至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综合楼B407)。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

注: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同行评教工作,本学期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不用上交。

3.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将对全校期末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

 

 

附件:

    1.各教学单位听课统计表(中层领导、督导)

    2.教学单位领导干部听课统计表(第1-18周)

    3.听课制度执行情况汇总表(第1-18周)

    4.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汇总表

 

 

 

 

                               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注:附件另发

 


刘中晓12392021-12-2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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