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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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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

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附件1),现将学校教材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申报名额

我校此次申报名额为2本。

三、提交材料

请各相关学院通知编写相关教材的老师(应为第一主编)积极参与申报,按照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zxc5639@126.com,同时将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五份,至少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其他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406,具体如下:

1.“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2)

2. 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附件2)

3. 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附件2)

4. 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附件2)

5.“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3)

6. 拟推荐教材(本或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一份)

7. 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说明

1.参加本次遴选的教材,同时将通过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http://39.105.101.131:8080/login) 进行申报,相关使用说明详见平台首页。

2.我校在限额内组织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不少于5天。

联系人:刘中晓,联系电话:88129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初评工作的通知

2.“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

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

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

3.“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zip

 

 

 

 

 


刘中晓13172021-12-1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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