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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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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9年度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延期结题的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二、验收要求

1.本次验收采取部门初步验收、学校专家组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已延期且仍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取消该项目。

2.由课题负责人所部门,对课题开展情况进行初步验收。请各部门推荐优秀教学改革项目,并在“验收意见”中备注。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三、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结题验收工作完成后统一报送下列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不同年度项目分表填报);校级和省级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3,装订成册一式5份);校级和省级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4、5);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部门评审意见表(见附件6)。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邮箱:zjweu_jwc@163.com,联系人:刘中晓,电话:86929129。

附件: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5.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6.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高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部门评审意见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6.zip

刘中晓11812021-11-04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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