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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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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管理办法(浙水院〔2015〕21号)》,学校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助讲培养期满青年教师及导师组织考核。经个人申请,部门考核,教务处审核,徐丽等12位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合格。承担教学培养任务的王丽等12位导师能认真履行职责,如期完成培养计划各项任务,考核合格。具体如下:

序号

所在部门

青年教师

培养期

青年教师考核结果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考核结果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木台力甫.木沙

2020.1-2021.6

合格

李荣梅

合格

2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徐丽

2020.9-2021.6

合格

王丽

合格

3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张金鑫

2020.9-2021.6

合格

周建芬

合格

4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李志远

2020.6-2021.5

合格

黄赛花

合格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胡振吉

2020.7-2021.7

合格

郑书莉

合格

6

电气工程学院

娄尧林

2020.8-2021.7

合格

郑晓丹

合格

7

电气工程学院

黄碧漪

2020.9-2021.8

合格

俞先锋

合格

8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泮苏莉

2020.6-2021.6

合格

周建芬

合格

9

电气工程学院

杨丽

2020.9-2021.8

合格

俞先锋

合格

10

建筑工程学院

童强

2020.9-2021.7

合格

高健

合格

11

电气工程学院

马龙博

2020.8-2021.7

合格

吴秀山

合格

12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黄勇

2020.2-2021.2

合格

丁明明

合格

希望各部门继续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年教师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环境,全面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和业务水平,推动教学工作上一新台阶。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7月29日


周明州12692021-07-2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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