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公选课开课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如下:
一、已有课程开课程序(仅指该教师以往开设过该课程)
1.教师申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师开课,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校内公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于2021年6月9日下班前交各学院(部、中心)教学秘书处。
2. 各学院(部、中心)审核无误后,盖章后于6月11日下班前送交教务处。
3. 其它人员开课,填写《校内公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由部门领导审核后,于6月11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413。
4. 教务处审核。
二、新开课申报要求及程序
1. 新开课的教师对所开设课程要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所选择的课程应尽量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其中,担任主讲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 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2学分,16学时为1学分。
3. 新开课程由主讲教师填写《新开通识(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表》(附件3),由开课部门安排典型章节的试讲、评审。教学效果符合要求的,由开课部门签署意见(注明试讲情况),于6月9日下班前报教务处。
4. 新开课程应提前准备好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教材(讲义或参考书)等教学资料。
5. 教务处审核。
三、注意事项:
1. 每个教学班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20人。
2.开课课程必须明确面向对象。
为加强通识选修课程建设,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开设本科层次创业类、艺术类课程。请各学院(部、中心)、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工作,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联系人:周亮,办公室:综合楼B区413,联系电话:86929019。
附件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新开通识(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