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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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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要求,现就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线上一流课程:申报范围为2018、2019年度省级认定的线上一流课程。

2.三类一流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申报范围为学校推荐排名前三的2019年度省级认定的课程和学校推荐排名前六的2020年度省级认定的课程。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申报范围为已通过认定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上述一流课程申报名单见附件1。

学院推荐国家级一流课程应统筹安排各类型课程,避免过度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1年5月12日前,各部门将线上一流课程数据信息表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3)的word文档电子稿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稿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刘中晓,电话:86929129,电子邮箱:zxc5639@126.com。

   附件:附件1:推荐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名单.docx

            附件2:线上一流课程数据信息表.docx

            附件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


洪倩倩6182021-05-1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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