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浙水院〔2019〕114号),决定开展2021版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修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21年招生的专科专业。
二、修订工作要求
(一)调整修改意见
1.结构与主要思路
为保障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性,各专业可在2012版的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容基础上,参考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表格框架,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进行微调和优化。
(1)总学分不超过145;
(2)参考《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职成教司网站);
(3)模板见附件2
2.专科公共教育相关文件落实要求说明
(1)思想政治理论课
根据《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教材〔2020〕6号)的要求,开设必修课程8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形势与政策(1学分);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1个学分);开设选择性必修课程:中共党史(1学分)。
(2)体育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列入课表的教学时数不得少于108学时。
(3)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19〕1号),《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
(4)美育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
(5)劳动教育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落实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6)安全教育
根据《学校师生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浙教办安〔2020〕15号),落实《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安全教育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7)健康教育
根据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心理健康”、“疫情健康知识学习”等具体落实。
(二)工作流程
1、二级学院(部、中心)要在充分总结近期专业教学改革经验,及以往各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执行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2、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各专业拟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并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填写培养方案审核表(见附件1)。
3、人才培养方案:目录和页码格式自行设定;正文格式为:宋体,5号字;图和表为:宋体,小五号字;标题统一加粗;行距为1.25倍行距。
4、2021年5月7日前将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表等纸质文档(一式1份)提交教务处洪倩倩,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78069780@qq.com。
附件1: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表
附件2: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