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教学开放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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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开展“教学开放月”活动的实施意见》(浙水院﹝2014﹞26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和开展第八届“教学开放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开放、共享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时间:2021年4月-5月

范围:全校师生、学生家长、往届校友、相关企业、兄弟院校、有关领导及国内外同行专家。

三、活动具体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和《教务处组织主要活动日常安排表》,统筹安排活动内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现状,结合自身特点,可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和安排相关活动内容,分类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制定本单位“教学开放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积极鼓励学校职能部门申报活动项目。

(二)组织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因目前省赛的通知还未下来,学校将根据第十一届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通知开展校级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积极组织预赛,选拔40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参赛。相关活动细则另行公布。

(三)组织开展第二届“课程思政”讲课比赛。本次比赛将按照我校《课程思政实施方案(试行)》通知要求,进行现场比赛。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需积极配合,相关活动细则另行公布。

(四)组织开展项目制教学说课比赛。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优选推荐不超过1门,初步计划先安排网上初评,再根据网络评审结果确定入围参加现场评审教师,相关活动细则另行公布。

(五)组织开展PPT课件制作比赛和板书设计比赛。PPT课件要求限定于本学期的上课内容,板书设计比赛需规范、美观、重点突出符合所教内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需积极配合,相关活动细则另行公布。

(六)组织开展教学观摩课、魅力一课活动。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不少于2门(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教学开放月”活动申报表》)。原则上2020年各单位获批的省一流课程、省优秀案例课程均需开展,获得省、校级教学比赛奖项的课程优先开展。

(七)因疫情影响,此次教学开放月活动不举办启动仪式,但各项活动需正常开展,同时保证活动特色鲜明(特色活动请在“教学开放月”活动申报表中标明,原则上不少于2个)。活动结束,各单位及时提交活动总结材料,相关过程资料包括各种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资料等纳入本单位档案管理。学校将聚焦特色活动,评选“优秀组织奖”1-3个。

(八)各有关单位将计划教学开放月期间开展的活动进行汇总,并填写《“教学开放月”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于3月25日16:00前提交,3月29日16:00前提交活动实施方案。所有材料需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筹汇总后公布。

联系人:周明州,电话:86928090(88090),邮箱:zhoumzh@zjweu.edu.cn。

 

 

附件:

1. 第八届教学开放月活动申报表.xlsx

2. 第八届“教学开放月”活动日程安排(预排)-定稿.docx

 

 

教务处(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8日



周明州周明州8272021-03-1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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