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七届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相关部门、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务处主办,创业学院承办,赛前动员报名、初赛选拔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校赛阶段由创业学院组织统筹,青年创业者协会具体实施。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小组,专人负责本学院学生赛前动员报名工作,在确保参赛学生数达到本学院在校生人数20%的基础上,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合起来,做好初赛阶段选拔等工作,为学生参加竞赛提供有利条件,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校赛。在选拔培育过程中,可重点关注有家族企业背景或毕业5年内校友创办的优质项目、优质产学研科技成果或成果转化的项目,以及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或影响力较大的社会实践项目,努力提升项目含金量。
组委会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按照不同阶段有关程序进行评审。
二、参赛组别和条件
(一)主赛道
大赛主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专科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大赛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比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三)职教赛道
参加职教赛道的项目分为创意组和创业组。参赛对象含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不含在职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学生(不超过30 周岁)。
(四)国际赛道
大赛设立国际赛道,鼓励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项目要求和条件与主赛道一致。国际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校在校留学生、我校在海外就读的学生或海外高校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相关毕业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2人中国籍学生参与。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比赛赛制
比赛由院级初赛、校赛网评、校赛决赛三个环节组成。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推荐项目排名前30%将参加校赛网评,网评排名前20进入校赛决赛。校级网评和决赛由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赛名额、专家排序意见及赛道类别推荐入围省赛名单。
五、工作安排
1.项目推荐。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4月12日前完成院级初赛,完整填写附件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列)。
2.校赛网评。4月25日前,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重点培育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并且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公示进入校赛项目名单。
3.校级决赛。2020年5月中上旬举行决赛路演,入围团队根据校级决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展示准备(6分钟PPT陈述+4分钟答辩)。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进行现场评审,遴选出优秀项目。
六、大赛奖励
1.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学院优秀组织奖,为获奖项目和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2.入围10强参赛项目可获得大赛培训资格;优先推荐入驻大禹众创空间,享1年免费办公场地和园区扶持政策。
3.获得省级金奖及以上的项目,在获得学校A类科技竞赛奖励的基础上,还将获得大禹众创空间提供的高额奖金赞助以及赴国内外高校短期游学或培训的费用资助(每个项目2人)。
七、参赛作品规格要求
1.参赛作品使用A4版本,题目黑体二号加粗,一级标题黑体四号加粗,二级标题黑体小四加粗,正文宋体小四。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间距1.5倍。标记页码,图片中文字不限制版式和大小。
2.所有作品必须有扉页。作品扉页需填写项目名称以及团队负责人的姓名、学院、班级、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八、作品报送及其他
4月12日前,各单位将汇总表(见附件1)、每支参赛团队的报名表(见附件2)、创业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统一汇总(各项目文件夹命名规则: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920328349@qq.com,并将附件1汇总表纸质版送至工训中心320办公室。
未尽事宜将补充说明,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创业学院赵老师、韩老师(办公电话:0571-86927358),教务处孙老师(办公电话:0571-86929271),或扫码加入备赛钉钉群。
教务处 创业学院
2021年3月18日
附件: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