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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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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增补申报项目

(1)增报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截至2021年1月31日,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至少两个学期或两个周期(原则上每个周期不少于6周)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名额不限。

(2)增加三类课程数: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在原通知(2020年12月22日)的基础上增加数量。各二级学院增加2门,部、中心在原分配名额基础上再报送1门,且增加项目可以是三类中的任意类。

2.申报人员限制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本次省级项目申报中,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须为正式聘用的教师)及团队主要成员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已认定为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也不再参加此次省级一流课程的推荐。请各部门认真审核,确保课程负责人及成员符合申报要求。

3.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3月8日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且将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已更新)(电子稿)(附件1),线上一流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非省平台),(附件2)及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附件3)报送教务处406。邮箱zxc5639@126.com,电话18867515014

4.其他说明

(1)3月10-15日组织专家开展一流课程评审; 3月底前严格按上级要求完成省级一流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

(2)做好持续建设工作。根据文件,从2021年起,省厅将组织开展省级一流课程质量抽检工作,实行课程预警及退出机制。学校也将开展相关落实工作,并列为课堂教学创新行动的重要内容。

附件:

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2.线上一流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非省平台)

3.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2月6日

附件.zip


刘中晓17952021-02-08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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