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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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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管理办法(浙水院〔2015〕21号)》,学校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助讲培养期满青年教师及导师组织考核。经个人申请,部门考核,教务处审核,刘晓萍等12位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合格。承担教学培养任务的陈健等13位导师能认真履行职责,如期完成培养计划各项任务,考核合格。具体如下:

序号

所在部门

青年教师

培养期

青年教师考核结果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考核结果 

1

基础社科部

刘晓萍

2019.10-2020.10

合格

陈健

合格

2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杭州明

2020.1-2020.12

合格

史立秋

合格

3

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

邢雅娟

2019.9-2020.8

合格

刘振华

合格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李祯

2020.1-2021.1

合格

吴婉玲

合格

5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张三霞

2019.9-2020.8

合格

方贵盛、项春

合格

6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柏宇

2020.1-2020.12

合格

何文学

合格

7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宣伟栋

2019.12-2020.12

合格

黄赛花

合格

8

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

申开丽

2020.1-2021.1

合格

刘芳

合格

9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贾晓宇

2020.1-2021.1

合格

王俊萍

合格

10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范坚坚

2020.1-2020.12

合格

关晓蕙

合格

11

建筑工程学院

姚剑锋

2020.1-2021.1

合格

刘学应

合格

12

建筑工程学院

赵丹

2019.2-2020.12

合格

孙平平

合格

希望各部门继续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年教师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环境,全面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和业务水平,推动教学工作上一新台阶。

教务处 (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月20日


周明州10102021-01-2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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