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5届第二批毕业生资格审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
(一)审核对象
2025届毕业生(2021级本科、2022级专科、2023级专升本学生,含双高联合培养学生)
(二)资格条件
1.毕业资格审查要求
是否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以及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要求。
2.学位资格审查依据
参照学校学位资格审核文件执行。
(三)时间安排
1.6月27日前
将加盖学院公章且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的《XX学院2023届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共含三张附表)提交至教务处,并将电子稿发教务处。其中学位授予名单需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
2.6月30日-7月1日
教务处汇总、复核毕业生毕业资格。
3.7月3日前
教务处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工作。
4. 7月4日前
教务处发放证书至各学院。
(四)双高联合培养学生
双高联合培养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材料由合作院校初审,再将初审通过的学生材料发送至各二级学院分委员会审核无误统一上报至教务处。
(五)注意事项
因涉及到学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请各单位务必注意内容准确无误,各二级学院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配合做好审核相关工作,协助并提醒双高合作高校做实做细审核工作。相应审核结果及时公示公布至毕业班学生,确保学生知悉毕业结论、学位结果。
附件:《XX学院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1.XX学院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xls
教务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