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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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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同时规范创新创业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全过程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工作,现开展2025年度大创项目预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2025年度大创项目预申报

(一)申报要求

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水院〔2022〕47号)执行。

(二)申报流程

1.指标分配说明。2025年学校拟立项大创项目210 项,其中国创项目70项(含8项重点项目),校创项目140项。拟推荐18个大创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以下简称红旅活动)。为适应学科交叉与专创融合发展需求,学生负责人所在学院须预留部分大创项目名额,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并将非本单位教职工为第一指导教师的大创项目纳入统一管理。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纳入各教学单位本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未落实的项目名额将由学校回收统筹处理。

名额分配见下表:

二级学院

大创项目总数(红旅活动名额)

国创项目(留出名额)

校创项目(留出名额)

水利工程学院

29(3)

9(1)

20(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6(1)

5

11(1)

建筑工程学院

23(2)

7(1)

16(2)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18(1)

6(1)

12(1)

机械工程学院

26(2)

8(1)

18(2)

电气工程学院

28(3)

8(1)

20(3)

经济与管理学院

26(3)

8(1)

18(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6(2)

8(1)

18(2)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10(1)

3

7(1)

合计

202(18)

62(7)

140(17)

备注:

(1)各二级学院应按分配指标足额推荐大创项目,推荐不少于1个创业类项目;

(2)各二级学院应足额推荐参加红旅活动项目;

(3)最终指标以省厅下达的文件为准,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质量最终确定拟推荐国创项目和红旅活动项目。

(4)重点项目归属学生负责人所在学院管理。

2.学生自主申报。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主要面向品学兼优的大一、大二学生。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在研项目数限1项,项目组各成员(前三名)同期在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若有项目中止或项目延期结题的,项目组成员不得再申报新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3.申报条件审核。各二级学院应对指导教师、学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必须及时调整,否则进入系统后将影响立项。

4.学院遴选与推荐。各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对本单位学生为负责人申报的项目进行匿名评审,并进行公示。5月12日前(暂定),各学院发送项目信息表和申情书电子稿(按照推荐顺序排列),将项目文件包命名为“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指导教师姓名-学生负责人姓名级联系电话”;同时,将评审专家打分表(备注专家信息)、公示原件、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胶装、盖章)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5.填写申报系统。各学院组织学生负责人于5月20日前(暂定)按照要求填报系统,内容要求和提交版一致,尤其是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信息,指导教师务必仔细审核信息,如信息不一致将影响立项。

6.学校审核公示。5月下旬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其他事项

1.凡获得立项支持的大创项目须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年),保存大赛系统报名成功截图,作为审核依据。

2.鼓励优秀项目传承,历年大创项目在结题验收后,如有后续研究需要,且学生可以在原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完善和提升的,可以申报新项目。申报时,要求注明前期项目名称及成果。

3.鼓励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相关项目参加红旅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4.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国创项目学生向有关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另行发布)。

5.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销本次申报资格,取消今后本项目申请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二、2025年度大创项目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内容

主要对2024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尚待解决的问题、经费安排计划及其使用情况等内容。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论文、专利,以及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成果转化,获风险投资等进展情况。各项目组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中期检查安排

1.项目组自查。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制作汇报PPT,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以及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实验记录本、调研问卷、访谈记录、音视频材料(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等支撑材料。同时,进系统填报中期检查报告,指导教师审核报告。

2.二级学院检查。二级学院组织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台账、集中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各学院同期项目总数20%。

3.学校复核。学校组织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复核,公布检查结果。

(三)材料要求

5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成果统计报告、检查报告级成果证明材料(项目文件包命名为“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姓名-中期检查”)电子稿,并将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稿(签字盖章)、检查报告(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骑缝装、盖章)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三、2025年度大创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内容

主要对2023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开展结题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依托大创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竞赛获奖以及项目实施中的实验记录本、调研问卷、访谈记录、音视频(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必要说明)等支撑材料。

(二)结题验收安排

1.项目组填报系统。国创和校创项目申请结题前,必须进系统成功提交6次季度报告,并通过指导教师和学校审核。

2.项目组提交结题材料。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制作汇报答辩PPT,并提供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出结题申请。

3.二级学院验收。本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检查组,审议项目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等材料,进行公开答辩结题验收,专家填写打分表。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通过四个等级,其中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各学院同期验收项目总数20%。

4.补充规定。(1)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著作版权等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且注明“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和立项年份。(2)同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结题。(3)结题成果第一完成必须是学生负责人。

5.学校复核。学校组织对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公布验收结果。

(三)材料要求

各项目组应按要求准备材料,提升材料质量,学院要严格审核结题材料,有序汇总后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材料包括:

1.结题申请书。两年期正常结题,须填写对应级别的结题申请书,提前结题项目还要填写提前结题申请书。

2.成果支撑材料。按照模板要求整理成果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利、实物、软件等,论文须提交含版权页的完整复印件一份;奖励或专利须提交证书复印件;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实验项目须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打印稿等。其他过程性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实施情况记录、研究工作日志、研究实施方案、指导记录原件、调查问卷、主要参考文献资料目录、图片及相应文字说明等。

3.学院组织填写专家打分表(备注专家信息)、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成果统计表。

5月12日前(暂定),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成果一览表、成果统计表、结题报告及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稿命名规则为:“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结题材料”。并将专家打分表(备注专家信息)、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结题报告及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胶装、盖章)纸质稿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86927358(87358),河长大厦505

系统操作咨询:吴同学,电话:18072748075(微信同号)

材料合规咨询:楼同学,电话:15957908044(微信同号),电子材料接收邮箱:1374030248@qq.com

附件:

1. 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2. 2025年大创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3.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11日


沈俊102025-04-1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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