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结业重修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资格审核要求及时间
1.毕业资格审查要求
是否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以及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要求。
2.学位资格审查依据
参照学校学位资格审核文件执行。
3.提交材料及时间
将加盖学院公章且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的《XX学院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提交,并将电子稿发教务处。其中学位授予名单需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截至时间:2025年1月9日前。
二、教务处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1.汇总毕业资格相应数据,完成公示工作。计划时间:2025年1月14日前。
2.完成证书制作与发放工作。计划时间:2025年1月17日前。
3.毕业及学位数据上传相应系统。计划时间:2025年1月25日前。
三、双高联合培养学生
双高联合培养院校参照上述时间,具体材料请提交至我校各二级学院分委员会审核,由我校分委员会统一提交至教务处。
四、注意事项
因涉及到学生毕业资格审核,请各单位务必注意内容准确无误。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教务处,0571-86926356。
附件:《XX学院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XX学院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xls
教务处
2024年12月19日